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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計量儀器
(1)量筒
量筒用于量度一定體積的液體。量筒的容積常見的有10mL、50mL、100mL等多種,其分度(zui小刻度每格)依次為0.2mL、1mL。應該根據需要量取液體的體積大小,選用適當規格的量筒;量取液體時,以
液面的彎月形zui低點為準;量筒不能加熱,不能作反應容器(量筒是有刻度的玻璃容器,溫度的變化會使刻度不準確,且量筒受熱可能引起炸裂,因此,量筒不能用做反應容器或用來稀釋濃硫酸、溶解強堿,也不能量取過熱的液體或用于加熱等)。量取液體時,應先往量筒里注液體到接近刻度然后改用滴管,
將液體逐滴加入,直到量。讀數時量筒必須方平視線必須與量筒內液體凹液面zui底處保持水平。俯視使讀數偏高;仰視使讀數偏低。如右圖
2)托盤天平
固體藥品稱量使用托盤天平,一般能到0.1克。
使用步驟注意事項:①先調整零點;②稱量物和砝碼的位置為“左物右碼”;③稱量物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,干燥的藥品放在潔凈的紙上稱量,易潮解的和有腐蝕性的藥品放在小燒杯等玻璃器皿里稱量;④砝碼用鑷子夾取(“先大后小”)⑤稱量結束后,應使游碼歸零,砝碼放回砝碼盒。取、放蒸發皿應使用坩堝鉗。
5.坩堝
坩堝用于灼燒固體。坩堝容積在8~30mL之間,有多種規格和不同的材料制成的坩堝。使用
時,應用坩堝鉗夾持,放到鐵架臺鐵環上的泥三角上加熱,瓷坩堝不能用于灼燒強堿性物質,鐵坩堝不宜灼燒強酸性物質。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:試管、蒸發皿、坩堝、燃燒匙、硬質玻璃管可以間接加熱的儀器:燒杯、燒瓶、錐形瓶等需要墊石棉網加熱
化學實驗常用儀器及其使用
2.4.加熱儀器
(1)酒精燈
常用的加熱工具,酒精燈的加熱溫度400—500℃。一般認為酒精燈的外焰溫度zui高,其原因是酒精蒸
汽在外焰燃燒zui充分。②若要燈焰平穩,并適當提高溫度可加金屬網罩。
使用注意事項:①酒精不少于l/4。(酒精量太少則燈壺中酒精蒸氣過多,易引起爆燃;酒精量太多則受熱膨脹,易使酒精溢出)添加酒精時,不超過酒精燈容積的2/3;添加酒精時一定要借助漏斗,以免將酒精灑出。②酒精燈的燈芯要平整。若燈芯不齊或燒焦都應用剪刀修整為平頭等長。③點燃酒精燈一定要用燃著的火柴,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只酒精燈。④燃著的酒精燈,若需添加酒精,必須熄滅。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,以免失火。⑤用完酒精燈,必須用燈帽蓋滅,蓋滅后需再重蓋一次,讓空氣進入,免得冷卻后蓋內造成負壓使蓋打不開。決不可用嘴去吹。⑥不要碰倒酒精燈,萬一灑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燒起來,應立即用濕布撲蓋。
⑦酒精燈不用時,應蓋上燈帽,以免酒精揮發。
(2)石棉網
石棉網是石棉鐵絲網的簡稱。石棉網用于給玻璃儀器或蒸發皿加熱,石棉的隔熱作用,可使受熱均勻、緩和。
5.存、取物質的儀器
(1)試劑瓶
用于貯存液體試劑。試劑瓶不能加熱;盛放堿液時,要用橡皮塞;貯存見光易分解試劑,應選用棕
色瓶。
(2)滴瓶
用于盛放少量液體試劑。滴管與滴瓶磨口配套,不可互換;保存見光易分解試劑時應用棕色瓶。
(3)膠頭滴管
滴管是用來吸取少量試劑的一種儀器。取液后的滴管,應保持橡膠乳頭在上,不要平放或倒置,防
止試液倒流,腐蝕橡膠乳頭;不要把滴管放在試驗臺上。以免沾污滴管;用過的滴管要立即沖洗干凈;嚴
禁用未經清洗的滴管再取別的液體。
(4)藥匙
藥匙大多數由塑料制成,不易和一般藥品起反應。使用時要擦凈。
(5)集氣瓶
集氣瓶用作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。在集氣瓶里做燃燒實驗時,要注意防止(減少)
集氣瓶炸裂。
6.其他儀器
(1)鐵架臺
附有鐵夾、鐵圈。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,一般常用于過濾,加熱等實驗操作。使用時,鐵夾、鐵圈和鐵架臺應在同一方向,確保重心要穩;夾持玻璃儀器不能太緊,內側應襯上橡膠或石棉繩。
(2)研缽
研缽用于研磨固體物質。研磨時,不得用杵敲擊,放入被研磨物質量不超過研缽容積的1/3;需混合幾種物質(特別是其中有易燃物或強氧化劑)時,須將幾種物質分別研細后再混合。
(3)試管夾
試管夾用于夾持試管。使用時要防止燒損和銹蝕,應手持長柄。
化學實驗常用儀器及其使用
3 .7.藥品的取用
藥品存放:一般固體藥品放在廣口瓶中,液體試劑放在細口瓶中;氣體放在貯氣瓶中或隨用隨制。藥品的取用注意事項
1.藥品的取用有“三不”:不能用手拿;不要將鼻子湊近容器口聞氣味;不得用嘴嘗
2.節約原則:沒有說明藥品用量時,液體藥品一般取用1~2mL,固體藥品一般以蓋滿試管底部
3.防污染原則:取用后多余的藥品不能放回試劑瓶;膠頭滴管滴加藥品時,不能倒置,也不能將膠頭滴管
的尖嘴伸入儀器口內。用過的藥匙、鑷子應該用濾紙等擦干凈以備用。粉末藥品應用紙條取用。
1.固體藥品取用少量微晶和粉末狀固體須用藥匙或取用,微量藥品用藥匙尾端小勺取用,大量取用可直接傾倒,塊狀固體則用鑷子夾取。固體藥品取用量,有用量要求的應用天平稱量,無用量要求的應取zui少量,以蓋滿試管底或者在燒杯中加1~2藥匙為度。向試管和燒瓶中裝粉末和微晶試劑時,為了防止藥品沾附在容器口和內壁,應將盛有藥品的藥匙(或把藥品盛在用硬紙條迭成的V形紙槽中),用右手平拿住,小心送入平臥著的試管底部或燒瓶中,再豎起容器即可。(一斜二送三直立,防止藥品沾在試管壁。)將塊狀固體或金屬顆粒放入燒瓶、燒杯和試管等玻璃器皿時,應將盛器傾斜,使固體沿器壁慢慢滑入
盛器底部,切勿向豎直的玻璃容器中直扔固體顆粒,以免擊碎玻璃盛器。(一橫二放三慢豎,防止打破容
器。)
2.液體試劑的取用定量取用液體試劑,應用量筒。取用少量液體試劑,應用膠頭滴管。方法為:使用時用中指和無名指夾住玻璃管部分,用大拇指和食指擠壓膠頭。吸取液體時先擠掉空氣,然后深入液體試劑里松開手指吸取試劑。取出滴管把它懸空放在容器口上方,向容器中滴加試劑。勿讓滴管的尖嘴觸及容器內壁,以免玷污滴管,將雜質帶回試劑瓶中。用后立即將滴管插回到滴瓶中,不可平放在桌上。以免腐蝕膠頭滴管。或用傾倒,向試管中傾倒液體藥品的量以不超過試管總容積的1/3為度。從試劑瓶中傾倒液體試劑時,瓶蓋開啟后應倒放在桌面上。左手拿住盛液體的容器,右手拿試劑瓶,標簽朝向手心,使瓶口緊靠容器口,緩緩倒入待取試劑。倒畢,稍待片刻,等瓶口液體流完時再離開。將試劑瓶輕放桌上,蓋上瓶蓋,放回原處,并注意使瓶上的標簽向外。往燒杯中傾倒液體試劑應沿玻璃棒倒。玻璃棒下端輕抵燒杯內壁,瓶口緊貼玻璃棒,緩緩倒入
8.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
A:使用酒精燈時,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,應立即用濕抹布
B: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。
C:堿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,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。
D: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。
9.玻璃儀器的洗滌
①玻璃儀器洗滌干凈的標準:玻璃儀器上附著的水,既不聚成水滴,也不成股流下。
②玻璃儀器中附有油脂:先用熱的純堿(Na2CO3)溶液或洗衣粉洗滌,再用水沖洗。
③玻璃儀器中附有難溶于水的堿、碳酸鹽等:先用稀鹽酸溶解,再用水沖洗。
化學實驗常用儀器及其使用
4. 8.
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
A:使用酒精燈時,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,應立即用濕抹布
B: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。
C:堿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,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。
D: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。
9.玻璃儀器的洗滌
①玻璃儀器洗滌干凈的標準:玻璃儀器上附著的水,既不聚成水滴,也不成股流下。
②玻璃儀器中附有油脂:先用熱的純堿(Na2CO3)溶液或洗衣粉洗滌,再用水沖洗。
③玻璃儀器中附有難溶于水的堿、碳酸鹽等:先用稀鹽酸溶解,再用水沖洗。
加熱操作:
a、用酒精燈的外焰
b、加熱固體物質時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,先預熱試管,再把酒精燈固定在放固體物質的部位用外焰加熱;
c、加熱液體物質時試管應傾斜約45度角,液體體積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/3,先使液體均勻受熱,再使外
焰對準液體的中下部加熱,并且不時地上下移動試管,為了避免傷人,管口不對著自已和他人。
d、玻璃容器加熱時注意:外壁不要有水,不要接觸燈芯、鐵架臺等低溫物體,不要遠離外焰,過熱的容 器不要立即用冷水沖洗或直接放在實驗臺上。
裝置氣密性的檢查(凡是制備氣體都要先檢查氣密性):先將導管的一端浸入水中,用手緊貼容器外壁,稍停片刻,若導管口有氣泡冒出,松手,導管口部有水柱上升,稍停片刻,水柱不回落,就說明裝置不漏氣。
連接儀器裝置:將玻璃管插入帶孔橡皮塞、連接玻璃管和橡皮管、在容器口塞橡皮塞的方法:左手拿膠塞
或膠管,右手拿玻璃管輕輕轉動,玻璃管口須用水潤濕。左手拿容器,右手合膠塞輕輕轉動。成套實驗裝
置裝配順序:一般由下往上、從左到右裝配。拆卸時與之相反。
2.分離物質的儀器
漏斗漏斗內放濾紙用于過濾,也可通過漏斗向小口容器中轉移液體。漏斗不能直接加熱;過濾時應
固定在鐵架臺的鐵環上或固定在漏斗架上。
3.可加熱的儀器
1.試管
用來盛放少量藥品,常溫或加熱情況下進行少量試劑反應的容器,可用于制取或收集少量氣
體。
使用注意事項:①可直接加熱,用試管夾夾在距試管口1/3管長處。②加熱后不能驟冷,
防止炸裂。③加熱時試管口不能對著任何人;給固體加熱時,試管要橫放,管口略向下傾斜。
④加入試管內的液體,不加熱時不超過試管容積的l/2,加熱時不超過l/3。
2.燒杯
用作配置溶液和加大試劑的反應容器,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。
使用注意事項:①燒杯外壁擦干后方可用于加熱,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,使受熱均勻,盛放液體的容量通常不超過容積的1/3。②溶解物質攪拌時,玻璃棒不能觸及杯壁或杯底。
3.燒瓶
用于試劑量較大而又有液體物質參加反應的容器,還可制作洗瓶。可分為圓底燒瓶、平底燒瓶和
蒸餾燒瓶。它們都可用于裝配氣體發生裝置。蒸餾燒瓶用于分離互溶的沸點不同的物質。
使用注意事項:①圓底燒瓶和蒸餾燒瓶可用于加熱,加熱時要墊石棉網,也可用于其它熱浴(如水浴加熱等)。②液體加入量不要超過燒瓶容積的1/2。③使用時(制氣體或有機合成等),應固定在鐵架上,燒瓶夾應墊石棉繩或套橡皮管。
4.蒸發皿
用于蒸發液體或濃縮溶液。
使用注意事項:①可直接加熱,但不能驟冷。②盛液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/3. 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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